在看到已經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的城鎮化發展也存在著不少問題。專家普遍認為,主要問題一是城鄉分割,城鄉發展不協調。集中體現在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目前達3.1∶1;二是土地城鎮化遠快于人口城鎮化,對人口、居民素質、生活質量的城鎮化重視不夠;三是生產、生活、生態不協調,城市工業用地比例偏高,而居住和生態用地比重偏低,許多地方霧霾等空氣質量異常天氣增加;四是城市發展缺乏特色,人們往往把城市現代化理解為“高樓大廈、寬馬路、大廣場、立交橋”,而對體現城市特色的文化符號、景觀設計等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基于城鄉二元結構而形成的土地城鎮化遠快于人口城鎮化,未能以人為核心的問題。
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要求,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提高城鎮人口素質和居民生活質量,把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作為首要任務,強調解決好人的問題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關鍵。這是非常有針對性和現實意義的要求。
我國城鎮化率已超過50%,但在統計數據的背后,隱藏著不容忽視的發展轉型過程中的“半城鎮化”缺陷和問題。因為得出上述數據的人口統計方法,是將居住城鎮6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計入了城鎮人口的統計范圍。這就使得我國的城鎮人口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在城鎮打工的農民工為主體的暫住人口。而他們,并沒有真正地享受到城市生活、完整地分享到城市居民的權利。
目前,絕大多數農民工在城鎮還只是有就業難安家,家庭成員長期處于兩地分居狀態,無法安居樂業。他們被計入城鎮人口,但卻沒有被城市的社會福利體系覆蓋,在勞動報酬、子女教育、社會保障、住房等方面并不能與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享受不到同等的公共服務,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會。在大多數情況下,城市僅僅把他們當作勞動力,卻忽略他們應該享有的完整家庭生活、精神生活和娛樂生活。這使得他們一有風吹草動,就會“回流”鄉村。
推進新型城鎮化,必須著力解決“半城鎮化”問題。新型城鎮化的方向應該是從偏重土地的城鎮化向重視人的城鎮化轉變,城鎮的基本公共服務由戶籍人口獨享向常住人口全覆蓋轉變。需要根據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的要求,“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要堅持自愿、分類、有序,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
實際操作過程中,應當在充分考慮農村轉移人口的當前利益和長遠生計的前提下,采取措施讓具備條件的農民工在就業所在地逐步安家落戶;對暫未落戶城鎮的農民工,要注重從制度上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和均等化,努力解決他們在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實際問題。另一方面,要加快調整地區生產力布局,引導產業向內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轉移,讓更多農民就地就近轉移就業。這既是促進人口城鎮化的重大舉措,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重大任務。這些都需要得到政策性投資的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