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光榮與受表彰人員及其家屬一一握手,表示親切慰問和崇高敬意。通訊員 魏磊 李樹芳 攝
在昨日舉行的全省政法工作會議上,省政府對2013年度全省見義勇為先進群體和個人進行隆重表彰,以此弘揚社會正氣,不斷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和災害事故作斗爭的勇氣。
省政府表彰決定指出,去年,在全省各族人民群眾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全力推動開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建設,加快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涌現出一批見義勇為群體和個人。他們在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的關鍵時刻,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犧牲,堅決與違法犯罪行為和災害事故作斗爭,用鮮血和生命譜寫了時代正氣之歌,以實際行動維護了國家和人民利益。根據《云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規定,省政府決定對2013年度見義勇為英雄集體、先進集體,以及見義勇為英雄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頒發獎章和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