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理部門應該加強對服務商的資質審核,提高準入門檻,把一些信譽低、實力差、不規范的企業排除在外。同時加強對信息服務的動態管理,加強對服務商的監督和檢查。對于那些違規經營者,一經查實,要進行嚴厲的處罰。而銀行也是很關鍵的一環,應及時發現并勸阻可能上當受騙的人。前不久,家住廣州黃埔區的何姨執意要給陌生人轉賬20萬元,幸好機警的銀行員工發現異常苦心勸說,并找來民警幫忙“游說”,這才避免落入騙子設下的圈套。
其實,電信詐騙犯罪與其他刑事犯罪相比,具有突出的可防性特點。廣州警方啟動新機制打擊短信詐騙犯罪,就取得了良好效果。廣州警方緊緊抓住銀行轉賬這個關鍵環節,先后建立、落實了涉案資金快速查詢凍結機制、在全市各商業銀行ATM機設置了防范提醒告示、銀行柜臺對開戶或劃款轉賬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客戶簽署防范詐騙書面告知單等防范協作機制。并對成功勸止電信詐騙受害人終止轉賬的銀行工作人員,給予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獎勵。成功阻止電信詐騙轉賬金額巨大,或勸止被害人轉賬成績特別顯著的銀行工作人員,可不受上述獎勵范圍限制。
毋庸置疑,在“東莞熱”及全力打擊色情業的情況下,加強監管,避免更多人被“我在東莞被抓”短信詐騙,也應該是社會共同面對的當務之急,也只有各方努力,才能真正管住“短信詐騙”,避免更多人成為詐騙案件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