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維護企業經營安全
堅持“親企、幫企、安企、便企”工作理念,積極開展警企協作,根據工作需要與企業建立“警務聯絡官”制度,開通警企聯絡方式和服務平臺,及時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安全預警、風險防控等指導服務,加大對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發展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進一步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維護企業生產經營秩序,保障服務企業發展。
開通12110短信報警服務
2014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提供移動、電信手機用戶12110短信報警求助服務,方便有聽力和語言障礙人士、不方便使用電話語音報警的人員報警、求助或投訴。
加大警務公開力度
全省公安機關所有執法服務窗口全面落實首問首辦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依法公開執法依據、申請條件、辦理程序、收費標準、辦結期限、咨詢電話、便民舉措等信息,在“云南警方”網站上公布省公安廳警務督察部門24小時投訴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群眾對執法服務工作的監督評議。
附:云南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業行為若干準則
一、嚴格政治紀律,決不允許在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場搖擺,有損害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行;
二、嚴格公正執法,決不允許有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等徇私枉法的行為;
三、嚴格依法處警,決不允許有對群眾報警求助不作為、不勇為、亂作為等玩忽職守的行為;
四、嚴格依法辦事,決不允許有利用職務便利亂收費、亂罰款、吃拿卡要、弄虛作假等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五、嚴格言行舉止,決不允許有耍特權、抖威風、逞霸道、作風粗暴、態度冷漠等與人民警察身份不相符的言行;
六、嚴格廉潔自律,決不允許有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公費旅游、公車私用、大操大辦等腐敗浪費的行為。